详细内容
关于在全省律师中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1年04月12日作者:湖北省律师协会
各市、州律师协会,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,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按照厅党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,省律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,此次征文活动是该系列活动之一。现就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,通知如下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,按照厅党委的有关部署和要求,省律协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系列活动,此次征文活动是该系列活动之一。现就做好纪念建党90周年征文活动,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全省律师行业今年建党90周年系列活动的指导思想是: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唱好坚持党的领导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、坚持改革开放的时代主旋律,回顾我们党走过的光辉历程,歌颂党的丰功伟绩,总结律师工作发展和律师行业建设、党的建设的宝贵经验,歌颂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,激励全省律师坚持方向,服务大局,执业为民,开拓创新,努力完成全省“十二五”赋予我省律师行业的各项任务,为确保全省社会和谐稳定,实现湖北科学发展、跨越式发展而努力奋斗。
二、作品要求
1.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尊重历史,尊重事实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。
1.作品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尊重历史,尊重事实,主题鲜明,观点正确。
2.作品内容要注重从历史与现实、理论与实践、律师行业发展与国家法治进程的结合上研究阐释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荣历史和伟大成就,研究阐释新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,研究阐释律师事业发展进步和党建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历史经验。
3.作品文体以散文、诗歌、随笔、短篇报告文学、律师事业发展和党建理论研究论文为主,也可以是纪念文章或回忆文章,体裁不限。
3.作品文体以散文、诗歌、随笔、短篇报告文学、律师事业发展和党建理论研究论文为主,也可以是纪念文章或回忆文章,体裁不限。
4.作品应以正面宣传、总结成绩为主,视角独特,内容健康,情感真挚,语言清新,均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,字数在6000字以内。
5.文稿统一用A4纸打印,一式15份,附电子版,封面左上角标注“湖北省律师协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”字样(样式见附件1)。
6.征文截稿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征文工作顺利开展。可采取广泛动员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有条件的单位可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开展征文初选活动。
5.文稿统一用A4纸打印,一式15份,附电子版,封面左上角标注“湖北省律师协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征文”字样(样式见附件1)。
6.征文截稿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确保征文工作顺利开展。可采取广泛动员和重点组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有条件的单位可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开展征文初选活动。
2.认真做好评审工作。这次征文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。省律协将邀请领导和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作品进行评审,对获奖作品和单位予以表彰、奖励,获奖作品及部分应征作品将结集出版,并从获奖作品中挑选部分优秀作品,推荐报司法部、全国律协和法制日报、湖北日报等媒体,同时在楚天律师网站刊载。
3.投稿方式:请于截稿日期前将推荐的征文统一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。一是各地律协组织投稿,初审初筛后统一报送。武汉市和省律协直属分会分别不得少于15篇,随州、天门、仙桃、潜江市和神农架林区分别不得少于2篇,其他市州分别不得少于五篇;二是以律师事务所或党支部集体为单位参加征文投稿,篇数将记于当地任务指标;三是以律师个人名义自由投稿。来稿请寄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省律师协会,邮编430071;或通过楚天律师网站来稿信箱和QQ电子信箱投递。
3.投稿方式:请于截稿日期前将推荐的征文统一报送省律师协会秘书处。一是各地律协组织投稿,初审初筛后统一报送。武汉市和省律协直属分会分别不得少于15篇,随州、天门、仙桃、潜江市和神农架林区分别不得少于2篇,其他市州分别不得少于五篇;二是以律师事务所或党支部集体为单位参加征文投稿,篇数将记于当地任务指标;三是以律师个人名义自由投稿。来稿请寄武昌水果湖洪山侧路22号省律师协会,邮编430071;或通过楚天律师网站来稿信箱和QQ电子信箱投递。
联系人:詹绍虚 电话027-87823498 15994226435 电子邮箱:584704260@qq.com
湖北省律师协会
2011年3月17日
2011年3月17日
附件:征文封面
省律师协会纪念
建党90周年征文
××××××××××(题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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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×月